一、为了保护患者隐私,办理时需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人 |
要求提供资料 |
具体证件 |
重点核查事项 |
复印证件要求 |
患 者 本 人 |
成人(或16-18岁):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
身份证 或:驾照 或:临时户籍证明 (须有照片) |
姓名、照片、有效期、公章 |
身份证:正、反面 驾照:照片、证号 临时户口:整页 |
他 人 代 理 |
患者有效身份证明 |
身份证 或:驾照 或:临时户籍证明 (须有照片) |
姓名、照片、有效期、公章 |
身份证:正、反面 驾照:照片、证号 临时户口:整页 |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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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关系法定证明材料 |
授权委托书 |
日期、签字 |
留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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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护 人 (患者情况:未满18岁、 精神类伤残 患者) |
监护关系法定证明材料 |
户口簿 或:出生证 或:精神类残疾证(病情证明) |
监护关系是否成立 |
复印有效页面 |
监护人有效身份证明 |
监护人有效身份证明 |
姓名、照片、有效期、公章 |
身份证:正、反面 驾照:照片、证号 临时户口:整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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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 亡 患 者 近 亲 属 |
患者死亡证明 |
医院死亡证明 或:火葬场火化证明 或:派出所销户证明 |
姓名、日期、公章 |
整面复印 或留存 |
近亲属本人的有效证件 |
身份证 或:驾照 或:临时户籍证明(须有照片) |
姓名、照片、有效期、公章 |
身份证:正、反面 驾照:照片、证号 临时户口:整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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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
户口簿 或:派出所证明 |
日期、公章 |
户口簿:有效页 证明:复印或留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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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 亡 患 者 近 亲 属 代 理 人 |
患者死亡证明 |
医院死亡证明 或:火葬场火化证明 或:派出所销户证明 |
姓名、日期、盖章 |
整面复印 或留存 |
死亡患者近亲属有效身份证明 |
身份证 或:驾照 或:临时户籍证明(须有照片) |
姓名、照片、有效期、公章 |
身份证:正、反面 驾照:照片、证号 临时户口:整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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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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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
户口簿 或:派出所证明 |
日期、公章 |
复印或留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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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
授权委托书 |
日期、签字 |
复印或留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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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险 机 构 |
一般患者 |
介绍信 |
日期、公章 |
留存 |
保险合同复印件 |
姓名、保期、公章 |
留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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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姓名、有效期 |
留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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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有效身份证明 |
姓名、照片、有效期 |
复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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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本人或者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委托书) |
日期、签字 |
复印或留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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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患者 |
介绍信 |
日期、公章 |
留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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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复印件 |
姓名、保期、公章 |
留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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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姓名、有效期 |
留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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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有效身份证明 |
姓名、照片、有效期 |
复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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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委托书) |
日期、签字 |
复印或留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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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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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安 司 法 机 关 |
单位证明 |
介绍信+调取证据证明 或:介绍信 或:调取证据的证明 |
日期、公章 |
留存 |
工作证 |
警官证、法官证 |
照片、有效期、公章 |
照片、证件内容 |
二、出院患者病历复印办理温馨提示:
1、出院后10个工作日可进行办理,办理所需相关证件见上表。
2、准备好有效身份复印证件到一号楼1楼门诊服务台开具准许复印申请单。
3、到病案管理科将复印病历资料申请单交给工作人员,告诉工作人员所要复印的材料并备好零钱。
4、病案管理科地址:聂耳小学正门右侧(请注意看标识牌)
5、病案管理科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08:00—12:00 14:30—18:00
三、病理科借阅病理资料温馨提示:
1、办理所需相关证件见上表。
2、准备好有效身份复印证件及病理检查报告单到一号楼1楼门诊服务台开具准许借阅病理申请单。
3、携带病理检查报告单及申请单到9号楼2楼病理科借阅病理资料。
5、病理科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08:00—12:00 14:00—17:30
(门诊部 柯奇吟 杨晓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