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规范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各州(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省级公立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医保发〔2022〕27号)精神, 根据《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医保价采函 〔2022〕127号)、《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调控操作要点》(医保价采函〔2022〕140号)等文件,现就规范我省现行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立医疗机构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由市场调节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管理,制定公布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最高限价标准。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采取“技耗分离”“服务项目+专用耗材”分别计价方式收费。对口腔种植医疗服务过程中所需的除基本物耗以外的其他一次性使用耗材,按实际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具体项目价格详见《云南省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附件1)。
二、 口腔种植医疗服务规范为“种植体植入费(单颗)” “种植体植入费(全牙弓)”等15项价格项目,详见《云南省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附件1)。
三、 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费用,执行一类价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超过4050元,执行二类价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超过3600元,执行三类价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超过3100 元。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参照执行。全流程费用包含种植全过程的诊查费、生化检验费、影像检查费(含必要的1次CT及1次计算机X线摄影,其他检查根据临床需求)、种植体植入费、牙冠置入费、扫描设计建模费、麻醉费、药品费用的总和,不包括拔牙、牙周洁治、根管治疗、植骨、软组织移植。口腔医学3D项目通常只用于复杂种植,单颗常规种植确需应用时,相关3D项目费用应包含在调控目标之内。
四、 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范围,医保统筹基金不支付。定点医疗机构上传医保结算系统,统一使用全国标准医疗服务项目分类与代码,不再拼接地方码。
五、终止“种植治疗设计” “种植模型制备”“外科引导板” 等21项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详见《云南省终止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附件2)。
本通知自2023年4月1日零时起执行,原有政策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健康卫生委员会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