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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检验科开展登革病毒核酸检测(定性)
发布时间:2023-10-27

医学检验科于2023年9月22日开展登革病毒核酸检测(定性)。

一、临床意义

登革病毒属黄病毒科黄病毒属,是有包膜的单股正链RNA病毒,包括I、II、III、IV四种血清型。登革病毒具感染性,丛林中的灵长类是维持病毒在自然界传播的动物宿主,主要通过埃及伊蚊和白纹伊蚊等媒介昆虫传播,多引起无症状的隐性感染。

感染者主要临床表现有登革热以及发病率和死亡率很高的登革出血热和登革休克综合征。登革热以全身毛细血管内皮细胞的广泛性肿胀、渗透性增强、皮肤轻微出血的病理变化为主,主要表现为发热、肌肉痛和骨、关节酸痛,伴有皮疹或轻微的皮肤出血点,血小板轻度减少。登革出血热、登革休克综合症多发生于再次感染异型登革病毒的患者或母亲抗登革病毒抗体阳性的婴儿,病死率高。登革出血热的病情较重,伴有明显的皮肤和粘膜的出血症状,血小板减少和血液浓缩显著;登革休克综合征除上述症状外,主要表现为循环衰竭、血压降低和休克等。

登革病毒RNA检测可用于登革病毒感染的辅助诊断。对可疑患者血清中的登革病毒RNA进行基因扩增,可为临床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二、样本送检

样本类型:血清

三、样本采集及送检

1. 样本采集:

采集3-5ml静脉血液于黄帽真空采血管中,标本应避免溶血及肉眼可见脂血。采样后应在4℃条件下(运送箱内放置冰块)及时送检。

2. 样本送检:

周一至周日(8:00-17:30)送检至7号楼4楼(西侧)分子小组标本接收窗口。

四、报告发放时间:

周一至周日(8:00-17:30)当日接收标本,次日下午5:30前发放报告(如遇复查则报告时间延迟)。

更多相关信息,可咨询医学检验科分子小组,电话:0877-2014124。

医学检验科/吴孟娜


编辑:王一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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