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于2024年9月11日(周三)15:00在玉溪市人民医院6号楼采购办公室(四楼)会议室召开院内竞争性磋商采购会议。兹邀请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
1、项目内容及预算:
1.1采购项目《yyzc2024105冷库建设服务项目院内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yyzc2024105;
1.3付款方式: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根据实际需求数量据实结算,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一个月支付货款;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上,货到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30%的货款,货物使用满3个月后支付60%的货款,质保期满考核合格支付10%尾款;涉及其他特殊资金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进行付款。
1.4本项目名称:冷库建设服务项目
1.5 本项目上限控制价为:80000元
2、供应商资格条件:
2.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要求及其相应服务能力的合法企业或其他组织,持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自行承诺是否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条件(及响应文件模板中的投标人资格声明/承诺函),如有则拒绝参与本项目。
2.2本次采购内容为:冷库建设服务项目,投标人所投标包投标人须对所有品目做出完整报价,不允许有缺项、漏项。
2.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本次采购内容采用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此项目均需满足二家供应商参与,方可进入下一轮谈判环节,否则磋商终止。
2.5技术参数详见附件1,响应文件编制模板详见附件2(请严格按照响应文件模板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务必按要求填写投标人资格声明/承诺函),磋商评分方案详见附件3,二次报价表详见附件4。
3、注意事项
3.1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玉溪市人民医院将在 “玉溪市人民医院网”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潜在投标人,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各投标人注意随时留意网站公告,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项目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负,采购人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3.2 本采购项目无需提前报名,不用购买招标文件,也不必缴纳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3.3本项目需统一勘测场地:勘测场地时间及地点:2024年9月9日15:00分,6号楼一楼;
3.4采购会议开始时,投标人须提交针对本次采购会议的密封完好的标书(纸质标书为胶装成册的一正一副),提供U盘1个(统一密封在标书中),U盘内容包含(①PDF格式电子标书,标书须为签字盖章的正本原件的扫描件;②Excel电子版报价明细,报价明细严格按照采购公告产品报价一览表格式并注明公司名称,不得随意更改报价格式要求),U盘外观请标注公司名称,否则投标无效。
4.1 联系人及电话:罗老师 0877-2017882;
4.2 采购人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聂耳路21号。
玉溪市人民医院
2024年9月3日
产品报价一览表(后勤类)
注:1.供应商应根据采购货物清单参数表依次填写分项报价明细,不得有漏项,否则作无效处理。
2.“报价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
3.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设备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试、培训、税费、系统集成费用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